6月1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临汾市交办了第十五批信访举报件,共计7件,其中重点件1件。此次转交工作迅速高效,当日,这些信访举报件就已全部转交相关县(市、区)和相关市直单位,充分体现了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群众诉求的积极回应。
从区域分布来看,尧都区收到3件,襄汾县、安泽县、蒲县、大宁县则各有1件。在生态环境问题类型上,水环境问题与土壤环境问题各2件,生态环境问题1件,其他环境问题2件。不同区域和类型的问题反映出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需要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针对不同问题采取精准有效的解决措施。
自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截至6月1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累计向临汾市交办信访件15批81件,其中重点关注件10件。涉及的区域广泛,尧都区19件、蒲县13件、襄汾县8件等。大量信访举报件的处理,考验着临汾市相关部门的执行能力与工作效率。及时且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是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更是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群众权益的关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 ,其目的在于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通过督察,能够有效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前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的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7万件,已完成整改28.5万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
对于临汾市而言,积极落实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是推进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各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应高度重视,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为指导,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在处理水环境、土壤环境等问题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敢于动真碰硬,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同时,应加强信息公开,将信访举报件的处理进度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此外,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临汾力量。
商务新闻网时评 ■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