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扩大飞机乘客离境税豁免范围 强化国际航空枢纽地位​

商务新闻网讯 香港特区政府11日宣布,将扩大飞机乘客离境税豁免范围,相关修订令将于本周五刊宪,并自 10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提升香港国际机场的竞争力,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重要地位。​

现行《飞机乘客离境税条例》已对多种类别的乘客实施离境税豁免,涵盖 12 岁以下儿童、直接或转机过境旅客、同一日内抵港并离港的乘客,以及通过港珠澳大桥乘车辆或乘船抵达香港国际机场且全程停留于限制区后乘飞机离港的人士等。在本年度财政预算案中,香港特区政府已公布将飞机乘客离境税由原先的 120 元上调至 200 元。尽管政府指出此次税率增幅在市民及旅客整体出行成本中占比极小,对乘客的实际影响较为有限,但为持续增强香港国际机场在全球航空市场中的竞争优势,经充分考量各持份者意见后,决定同步扩大离境税豁免范围。​

此次修订令的核心内容在于,将两类乘客纳入离境税豁免范畴:其一为乘飞机抵达机场,并在抵达当日或次日(即最长 48 小时内)离港的乘客;其二是以航空运输以外方式经出入境检查进入香港,且于抵达当日或次日(同样最长 48 小时内)从机场乘飞机离境的乘客。这两项新增豁免政策将与 10 月 1 日起实施的离境税新税率同步生效,凡在此日期及之后抵港并符合豁免条件的乘客,均可享受离境税豁免待遇。同时,为防止出现个别人员通过短时间往返内地或澳门以获取离境税豁免资格的投机行为,修订后的条例特别增设了相关限制条款。​

据去年航空客运统计数据显示,此次新增的两项豁免政策预计每年将使约 83 万名航空转机乘客及约 250 万名多式联运转机乘客受益,香港特区政府年度财政收入预计将减少约 6.7 亿港元。不过,随着更多转机旅客在港停留期间产生酒店住宿、本地消费等经济活动,该政策有望为香港带来显著的正向经济效益。​

根据安排,相关修订令将于下周三提交立法会进行审议。在后续执行环节,香港特区政府将委托机场管理局负责处理所有符合条件乘客的离境税退款申请。机场管理局计划搭建全新的电子申请平台,为乘客提供多元化的退款方式选择,包括机场现场现金退款,以及通过信用卡、电子支付平台等线上渠道完成退款流程。(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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