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新闻网讯 6月25日,香港政府发言人宣布,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将于今年 9 月 8 日起实施部分服务收费调整,涉及签证 / 入境证签发、旅行证件办理及境外送递等业务。此次调整旨在落实 “收回成本” 和 “用者自付” 原则,相关法例修订建议将于 7 月 2 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根据公布内容,多项收费项目涨幅显著。普通签证(其他类别)费用从 230 元上调至 330 元;过境签证由 120 元增至 170 元;改变逗留条件(含延长逗留期限等)费用从 230 元涨至 330 元。旅行证件方面,多次通用回港证(不论有效期是否受限)收费从 120 元提升至 170 元;限用一次的回港证由 55 元增至 70 元;有效期 1 年的多次入境证从 470 元涨至 670 元,有效期 3 年的多次入境证费用更是从 935 元跃升至 1350 元,涨幅最高达 51% 。
政府发言人强调,此次调整依据 “收回成本” 和 “用者自付” 原则推进。成本检讨显示,现行签证 / 入境证及旅行证件相关服务收费均无法覆盖全部运营成本。考虑到一步到位实现全额成本回收不具现实可行性,本次收费涨幅设定在 3% – 51% 区间,旨在通过分步调整达成目标。发言人指出,此次调整对市民日常生活及营商活动影响有限。
入境处表示,将持续定期评估服务收费策略,在控制成本的同时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目前,入境处已采取多项措施优化运营,降低服务成本。此外,与本次收费调整相关的法例修订案将于 7 月 2 日提交立法会,通过 “先订立后审议” 程序后,新收费标准将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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