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发布会宣布:海南自贸港 12 月 18 日正式启动封关

商务新闻网讯 7月2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在会上宣布,经党中央批准,海南自贸港封关将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正式启动。

国新办发布会宣布:海南自贸港 12 月 18 日正式启动封关

王昌林阐述了这一日期的特殊意义,1978 年 12 月 18 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幕。选择在这一天启动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象征着中国以坚定决心持续扩大高水平开放,向全球释放明确信号。接下来的几个月,相关部门将争分夺秒完成后续筹备工作,包括帮助各类经营主体深入理解封关政策细节,并组织开展全面的业务测试。

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即将海南岛整体打造为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 “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 的政策制度,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里程碑。这一举措并非将海南封闭成孤岛,而是以封关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推动海南与国际市场的联通更为顺畅,与内地的联系更加高效便捷。

按照现阶段封关制度设计,除部分从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的货物需接受查验外,绝大多数货物以及人员、物品、交通运输工具等进出海南岛,仍依照现行规定管理,旅客前往海南岛出差、旅行,无需办理额外证件。

为确保封关运作平稳推进,财政部副部长廖岷透露,已牵头制定货物进出 “一线”“二线” 及岛内流通税收政策,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拟于全岛封关运作日起施行。封关后,进口 “零关税” 商品覆盖面显著扩大,由当前 1900 个税目增至约 6600 个税目,占比达 74%;享惠主体范围从目前仅允许在海南自贸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扩展至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零关税” 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在享惠主体间流通,也将免于补缴进口税收,助力岛内产业链延伸与产业集群发展。

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介绍,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已出台,该清单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编制,首次系统梳理国家现行进出口货物、物品禁止、限制管理措施范围,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保底线的同时,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需求,放宽部分进口货物管理,如取消 60 个商品编码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管理,覆盖约 80% 同类产品;允许 38 个商品编码产品开展保税维修,达到全国最高开放水平。

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表示,海关将在 “二线口岸” 设置监管与非监管通道,创新推出 “分批出岛、集中申报” 通关模式,企业可先办理货物出岛手续,后续集中报关,提升通关效率;同时大幅压缩 “二线” 出岛申报项目,从 105 项减至 42 项,简化企业申报流程。

发布会上,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飞表示,目前海南自贸港在封关政策制定、软硬件设施建设、压力测试演练等方面均已准备就绪,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禁限清单、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等政策及配套文件已制定完成;封关硬件设施通过国家验收,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智慧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搭建完毕;正全力推进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大样本、实战化压力测试,确保封关运作后既能充分释放开放活力,又能实现精准有效监管。(赵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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