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新闻网海南讯 8月8日,海南省在海口举办 “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四场),专题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内容。据悉,该条例已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正式施行,旨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打造新时代对外开放重要门户提供法治支撑。

外资集聚效应凸显 条例出台恰逢其时
作为全球投资 “新热土”,海南近五年外商投资活力持续迸发:实际使用外资累计达 1025 亿元,年均增长 14.6%;新设外商投资企业 8089 家,年均增长 43.7%;投资来源覆盖 176 个国家和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额跻身全国前列。
在此背景下,《条例》的实施被视为海南优化外商投资制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善华指出,条例制定紧扣四大核心原则:
- 落实中央精神:全面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央对海南自贸港的部署要求;
- 体现自贸港特色:在市场准入、登记便利化、环境社会治理(ESG)等方面提出前瞻性措施;
- 提振投资预期:聚焦外商关注的公平竞争、权益保障等问题,通过具体举措增强投资信心;
- 突出全流程服务:构建 “一站式” 政务服务体系,完善从引入到发展的全链条保障,营造 “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 的生态。
四大维度彰显开放力度 聚焦制度型开放突破
海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枝平详解了《条例》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的四大亮点:
- 推动制度型开放升级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立法形式固化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成果,明确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细则,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助力海南从 “要素流动型开放” 向 “制度型开放” 跨越。 - 精准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明确将制定适用于自贸港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四大重点产业及 “五向图强” 领域扩大开放,并针对医疗、教育、证券等领域细化率先开放的落实路径。 - 强化金融领域支持举措
针对现行负面清单中金融领域的模糊性表述,《条例》单列 4 条予以明确,包括实施自贸港金融改革开放创新举措、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等,为外资参与金融领域提供清晰指引。 - 优化投资者及家属待遇
扩大免签入境政策适用范围并延长停留时间,明确投资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同等入境待遇。例如,对外国企业赴琼筹建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放宽临时入境停留期限,其随行家属可同步享受同等期限待遇。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外商投资管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将进一步巩固其作为全球投资高地的地位,为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 “海南样本”。(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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